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2018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人: 阿康范文网  |   格式:DOC  |   点击:  |  发布日期: 2018-01-01
摘要: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届关心支持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的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届关心支持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历史机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站位全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检察工作只有坚持党的坚强领导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只有融入发展大局才能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把服务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参与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黑臭水体整治、棚户区改造、“四城联创”、环保攻坚、驻村帮扶等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充分肯定。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6人。扎实开展“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主动走访联系企业,依法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自觉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人,提起公诉 5人;依法监督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一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宣讲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5份并获积极回应,帮助有关部门查漏补缺,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注重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就医用药安全”,依法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1件1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嫌疑人60人 ,提起公诉109人,并积极配合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程度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审查逮捕、审查起诉10余起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注重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组织开展“矛盾攻坚化解、惩治违法犯罪、秩序环境整治、法治宣传教育”四大会战,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的平安建设成果赢得群众满意。在全省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公众对区检察院执法工作满意度在全省163个基层检察院的排名由第90名提升至第56名,提升了34个位次。

  二、化解矛盾,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突出打击重点,确保打击实效。坚决打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417人,提起公诉729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准逮捕104人,提起公诉150人);尤其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捕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案件15件17人,起诉10件12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捕4件4人,起诉4件4人);批捕涉嫌盗窃、诈骗、抢夺等涉财类犯罪案件144件179人,起诉167件230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捕30件43人,起诉45件61人),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公安部“断链”行动督办的特大网络手机游戏赌博案,引导取证,15名涉案人员均被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二)坚持宽严相济,司法保障人权。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或者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挽救”的工作方针,实行非羁押诉讼〔2〕,消除矛盾对抗,节约司法资源,共不批准逮捕62件107人,不起诉16件23人。加强捕前、诉前和解,化解矛盾8起。对5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予以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三)做好信访稳定,妥善化解矛盾。畅通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渠道,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工作机制,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受理举报线索1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公开审查信访案件4件。积极开展“结千村、访万户、解民忧、帮民富”活动,深入推进“大接访、大下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做好辖内信访隐患案件清理排查、分包案件处理和化解息诉工作,确保全年未发生来自区检察院的干扰。

  三、强化监督,着力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次;对应批捕而未提请批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8人,追加起诉57人。仅在办理社会广泛关注的焦作市龙池曼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就依法追诉漏犯16人。

  (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3件;依法办理刑罚执行监督案件16件;向社区矫正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0件均被采纳;对1名破坏监管秩序的在押罪犯依法提起公诉,被区法院加刑2个月,使其得到应有惩罚。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新职责,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4〕案件26件,强制医疗监督〔5〕案件2件。对焦作市监狱报送的68名罪犯减刑材料审查后提出监督意见23件;对区法院3名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材料审核后提出审查意见,均被采纳。

  (三)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依法对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办理促和案件1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针对民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5份均被采纳。

  四、惩防并举,持续做好反腐查案工作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前,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做到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一)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13人,其中科级干部2件2人;判决8件11人(含往期案件),其中实刑判决6件6人。由市检察院交办的焦作市园林管理局原局长李天雄受贿、贪污案、焦作市体育局原局长郭松福受贿罪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在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工作中,立案查办了岳金龙等6人贪污窝案,通过该案的办理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我区农村政治生态环境。

  (二)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法院作有罪判决3件5...

全文已隐藏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参考学习,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如有不妥或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上一篇: [2018年村两委换届时间]2018年村“两委”换届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下一篇: 医院护士工资一般多少_医院护士实习心得体会
下载文档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2018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