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和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和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关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市xx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采购行为,加强本委采购管理工作,有效防控采购业务活动风险,提高采购业务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委实际与采购业务管控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采购管理是对本委采购预算编制、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执行、验收、备案、监督检查等环节的全面管控。
第三条采购业务管理遵循预算批准的采购方式,归口管理、职责明确,程序规范,降低采购风险,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市xx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采购业务管理工作,下属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分工
第五条采购业务管理组织体系包括采购决策机构、采购日常管理机构、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监督机构。
第六条委设立采购领导小组,作为采购决策机构对本委采购政策、重大采购事项进行决策和审定。
采购领导小组由分管党政办公室领导,纪委书记,分管财务领导、党政党政办公室主任以及其他委领导为成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有:
(一)审定本委采购政策,研究规范和固化采购程序;
(二)研究决定本委采购重大事项,审定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组织形式与采购方式、单位内部采购目录、成交采购价格与供应商等;
(三)审定货物类、服务类100万元以上(工程类2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四)审定内部采购预选供应商库和采购代理机构库名单;
(五)监督本委采购工作,协助市级相关部门查处采购违法行为;
(六)其他需要提交决策机构讨论、审定的相关采购事项。
第七条党政办公室作为采购日常管理机构负责采购过程中的联系协调及采购领导小组日常性工作的开展。
党政办公室采购岗为本委采购业务综合管理岗,党政办公室主任、其他党政办公室人员以及有采购业务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管理规定,拟定本委采购政策、单位内部采购目录、标准和规范文件;
(二)制定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三)汇总审核各科室(二级预算单位)编制的采购预算;
(四)初步审核采购需求、招标文件、采购方式、组织形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意见;
(五)审定本委内部预选供应商资质要求,会同对口业务科室建立单位内部预选供应商库,审核单位内部预选供应商预中标情况;
(六)审定本委货物类、服务类100万元以下(工程类200万元以下)重大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审定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相关事项;
(七)组织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及验收工作;负责组建自行(组织)采购评标、验收小组,组织评审/验收工作并拟定综合评审/验收意见;
(八)负责采购文档的归档与报备工作;
(九)监督检查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协调处理采购纠纷;
(十)督查、指导采购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对采购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一)本委采购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采购工作。
党政办公室采购综合管理岗及其变动情况应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备案。
评标、验收小组为采购业务临时组成机构,由3人(含)以上单数构成。具体为采购单位委派代表1人,党政办公室以及有采购业务的科室各委派代表1人、委各科室以及委属各单位委派轮值代表1人(委派代表需为熟悉同类业务的同志)。
第八条各科室为采购业务活动的执行机构,负责提出采购需求或编制采购预算,组织合同文本拟定、评审与签订,参与采购项目验收,申请采购资金支付等事项。具体职责为:
(一)、填写《政府采购原项目明细表》,并按程序报送审批;
(二)、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活或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确定采购概算;
(三)、负责参与采购谈判,负责谈判具体内容;
(四)、负责拟定采购合同;
各科室设立采购经办人员作为执行主体,科室采购经办人员应具有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的政治纪律观念,熟悉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财会等相关专业知识,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各科室采购经办人员名单及其变动应及时报委党政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监察室作为采购监督机构,行使监督检查职权,其主要职责有:
(一)对采购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督察,采购过程中人员的舞弊嫌疑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负责对采购管理全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审查,并独立发表意见;
(三)参与采购中有关质疑、投诉问题的处理;
(四)受理供应商提出的回避申请,并按照回避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第三章采购分类、组织形式与采购方式管理
第十条按采购业务的组织形式,采购分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和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三类。
(一)单次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审批的采购方式执行集中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的采购项目,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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