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实现工作稳步快速推进,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责任内容
认真贯彻执行《XXXX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本责任书签订人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1. 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务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格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2. 严守规定、查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公司党委“十二项规定”,持续开展“清风行动”和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持之以恒纠“四风”。
3. 源头防腐、规范权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与创新,强化源头防腐各项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衡,压缩自由裁量权,规范正当用权,严防不当用权,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 加强教育、崇廉尚廉。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 管理、监督和检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拓宽党风政风监督途径,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5. 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 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约谈、函询、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 检查考核
自觉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本人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定期自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单位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三、 责任追究
按照《关于印发〈XXXX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部门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主动纠正,认真整改。对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行为,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 报告制度
2019年底,各责任人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公司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负责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特订立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一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认真贯彻省、市委、市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二条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领导班子、各单位负责人“四风”建设放在首位,履行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职能、与加强内部管理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推进全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常抓不懈。
第四条 局班子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以下责任:
(一)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中,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机关效能建设,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
(四)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党性修养,不断促进作风建设。继续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局树立有本局机关特点的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五)按照“一岗双责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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