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指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或者对国家事务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机关优秀党员评选方案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激励我校广大党员同志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积极投身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任务中,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参评对象是在册正式党员。
2、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遵纪守法,党性强,作风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4、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工作中,
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名利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践行“四有”教师要求,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带头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7、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成绩、班级管理、教育科研、行政工作等各方面工作表现突出)。
8、对失职、渎职和违纪现象的党员,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四、评选办法
1、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推荐原则,即以学校党支部为单位,在互相评议的基础上,通过自荐与推荐,经支部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表,报校党委。校党委根据党支部上报材料,经集体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全体党员大会测评后,产生学校优秀党员。
2、优秀党员要填写《优秀党员审批表》并附事迹材料。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材料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在无异议的基础上,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表彰。
4、原则上近两年内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不予以参评。
五、评选时间及名额
评选在每年6月中下旬完成,名额比例为全体正式党员人数的15%。
六、表彰办法
对荣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要在校内广泛宣传,让他们的模范事迹在党员队伍以及全体教工中得到发扬光大。在纪念建党94周年庆祝大会上对荣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进行表彰。
为鼓励先进,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多做贡献,学校特制定教师节表彰奖励方案如下:
一.学校成立表彰奖励评审领导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全体行政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办公室主任:人事干部
二.表彰时间:教师节三.表彰奖励形式:荣誉证书、奖金(或奖品)。
四.申报办法:全体教职工对照条件自行申报(表彰类型中的(一)
(二)(四)(五)(六)不必个人申报,由学校根据评比条件并结合考核结果或群众推荐结果确定),不申报者不表彰。9月2日下午16:00前,各部门(年级组或教研组)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向人事干部上报推荐名单和材料,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推荐表可自行复印。
申报人(或年级组、教研组)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并附有关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所获荣誉必须是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获得。
原则规定,本次奖励不重复(如一人获几项奖励,可发几个证书,但只发一份奖品。班主任量化奖励除外)。
五.表彰类型及参评范围、评选条件:共分十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学年第二学期班主任量化奖励获得者
1.参评范围:上学年度第二学期全体班主任。
2.评选条件:按班主任量化考核奖励方案执行。
(二)优秀教师
1.参评范围:上学年度全体专任教师。
2.评选条件:
按前学期末颁布的优秀教师评选方案执行,原则上每个年级根据选票多少结合评比条件表彰3名(上学年初三根据情况可适当增加1个名额,已受镇级表彰的不再重复表彰)。
(三)教学优胜奖:
1、参评范围:上学年度全体专任教师
2、参评条件:所任教学科在学年末的统考中超市均分或比上学年进步较大。
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推荐,语、数、英三个学科每学科可推荐2—3名,其它教研组各推荐1—2名。
(四)教学目标达标奖
1、参评范围:上学年度全体专任教师。
2、评选条件:按照教导处制定的教学目标达标奖励办法执行。
(五)中考优胜奖:
具体标准和条件另行制订,在中考总结会上表彰。
(六)先进教育工作者
1、参评范围:上学年度在岗的非教学一线人员。
2、参评条件:按前学期末颁布的优秀教师评选方案表彰3名,另临工表彰3名,(已受镇级表彰的不重复表彰)。
(七)班级工作先进集体
1、参评对象:上学年度的所有班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组成的班级工作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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