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为切实抓好我县新一轮行政村规模调整,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加快新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19〕48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甬党办〔2020〕31号)精神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县委办〔2020〕27号)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我镇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稳妥有序推进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努力实现规模调优、资源整合、班子建强、服务提质,着力提高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加快建设“生态型和美城郊强镇”夯实基层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强化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村党组织的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镇村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有计划、有步骤、按程序组织实施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确保合法合规。
——坚持因村施策。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群众意愿,按照有利于发展、治理和服务的要求,按照应并则并的原则,先易后难,“一村一策”制定调整方案和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方案,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恶性治安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积极稳妥、有序和谐推进实施。
——坚持有利发展。坚持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有利于促进改革稳定、有利于夯实基层基础的要求,按照“地域相近、人文相通、血缘相亲、产业相融”原则,统筹考虑村庄布局、交通条件、历史沿革、产业类型、群众意愿等因素,科学合理推进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确保并得稳、融得进、可持续、不反复。
(三)总体目标
2020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行政村规模布局进一步优化。调整后的新村基本实现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融合,新村组织建设得到加强,集体经济得到壮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提升。
二、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的范围
1.对户籍700人以下的行政村,列入调整范围;
2.对已经混居的700人以上、就近就便合并有利的村,不局限于人口数,鼓励进行优化调整。
三、调整方案
根据省、市、县关于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镇党委多次调研和讨论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并报县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拟对后林、汤家店、上岙、下岙、新罗岙、海口、安东、大磊头、黄盆岙、夏雨岙、里考坑等11个村进行规模优化调整。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6月10日)
1.组建工作班子。建立大徐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小组,由县联系领导、县“三服务”指导组成员、镇班子成员、机关干部等组成五个工作组,一一包村,全程负责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指导组、集体资产处置指导组、宣传导控组、信访维稳组、纪律保障组等五个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
2.全面摸清村庄底数。深入开展“三资”处置、干部分流安置、村情风俗、安全稳定风险等情况排摸,切实做到对拟调整村的“三资”核查清、干部队伍人选清、群众意愿清、历史人文清、“三宗”情况清、重点信访人物清、风险隐患清等“七个清”。“七个清”未到位的,不得启动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
3.专题研究细化方案。开展全面调查摸底,逐村开展模拟调整和社会稳定风险排查化解防控工作,按照“一村一策一预案一专班”要求,制定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具体方案。
4.研究新村名称和办公地址。严格按照《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充分考虑地域特征、历史沿革、文化渊源、外界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等综合因素,经充分酝酿、反复论证,拟订新村名称。根据有利于新村开展工作和发展、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村组织活动场所基础上,按照人口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利、公共设施相对完善、地理位置适当等条件,提出新村办公地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11日—8月10日)
1.全面动员部署。召开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镇、村动员大会,派驻工作组进村入户做好宣传发动和统一思想工作,通过形成共识、明确要求、强化纪律,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讲清讲透目的意义,明确调整目标、调整范围、工作要求、时间步骤、组织保障,切实做到参与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的工作人员政策知晓率100%、调整村的群众(户代表)知晓率100%、镇乡领导干部与调整村的干部谈心谈话率100%、调整村的党员干部纪律承诺书签订率100%。
2.全面清产核资。村级自查、镇乡审查、张榜公布的程序,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全面冻结封存行政村的各种财产、村级档案,收缴并统一保管有关印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
3.依法依规实施。按照集体决定、请示批复、“三资”融合、班子组建等程序完成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通过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方案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调整方案,提出新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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