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山东省委组织部印发《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集中1年时间分3批对全省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切实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据了解,此次将重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以及家庭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通过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及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完整规范。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包括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的档案。整个审核过程分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审核登记、汇总分析、调查核实、组织认定、问题处理、材料归档和总结报告9个阶段。
为配合此次全省范围内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省档案局召开专题会议,在全局部署启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馆长杜文彬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将此项工作放在党建工作大局中,作为党建工作、作风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抓紧、抓实。二要认真学习,熟悉政策,增强做好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方面要全面把握总体要求,坚持从严从实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质保量完成专项审核工作;另一方面要抓好关键环节,也就是组织认定和问题处理环节,对于档案造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提高干部档案管理质量和水平,全面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全市组织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整改工作,迎接今年10月中旬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验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组织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培训会精神为重点,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等档案审核有关文件为依据,准确核实干部人事档案内容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干部档案所缺材料,狠抓档案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管理质量,通过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审核,把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审核范围
全县副科级以下(除教育系统以外)在编在册干部职工人事档案。
三、审核内容
(一)档案是否存在涂改造假、错装或混装材料;
(二)档案信息是否准确,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三)档案材料是否手续完备;
(四)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
四、收集材料的范围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需要收集的材料共有15类,即:
(一)1988、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
(二)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齐全:
1、大学本、专科学历学位:1997年以前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1997年以后入学的,须有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
2、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须有专家推荐表;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4、党校学历:须有学员成绩表,毕业论文评审情况表、学员毕业登记(鉴定)表或党校学历证明;
5、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以后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6、其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归档的相关材料;
7、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8、《干部“三龄一历”确认表》。
(三)199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材料。
(五)评(聘)、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有相应的申报表、审批表和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登记)表和证书复印件。
(七)更改出生日期的,须有上级批复、相关调查及证明材料等。
(八)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须有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九)中共党员须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985年、199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后经批准恢复党籍的,须有审批材料;派成员须有相应的入党材料。
(十)获得县处级以上奖励的,须有相应的奖励材料。
(十一)进行过经济审计的干部,须有相应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材料。
(十二)1993年后的工资材料齐全。
(十三)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应逐项填写,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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